【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來台旅遊的加拿大夫妻,行經中市梧棲區大勇路與臨港路4段路口,其中妻子遭高姓男子開車左轉撞擊倒地上受傷送醫,所幸無生命危險,案由清水警分局調查處理中。
該案是發生於1日下午4時許,在梧棲區大勇路與臨港路4段路口,高姓男子(77年次)駕駛自用小客車,沿大勇路東往西方向行駛至臨港路左轉,行人女士(加拿大籍、55年次)與先生(同行者)來台旅遊,二人沿大勇路西往東方向行走行穿線,雙方於路口發生碰撞,現場造成行人右腳腿骨折、四肢擦挫傷,送醫救治後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
汽車駕駛經酒測後無酒駕情事,該案將依規定製成相關資料,移請交通警察大隊分析研判肇事原因及責任;另自用小客車未禮讓行人致受傷部分,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處新臺幣7,200元以上至3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一年,警方已依法告發。
清水警方呼籲用路人,駕駛人行經路口時應減速慢行,隨時注意車前及行人動態,並禮讓行人優先通行,以確保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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