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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南部光電案場在丹娜絲颱風重創後,因破損太陽能板未能及時清運,遭環境部連續開罰共1000萬元,引發外界關注。國民黨台中市議員陳文政16日在議會財政經發委員會業務質詢時警告,台中市光電裝置容量全國居前,若同樣遭遇大規模災害,可能重演南部「清運不夠快、遭連續重罰」的窘境,尤其一般民眾恐怕無力承擔。

市議員陳文政指出,依環境部規定,光電業者在安裝時需繳納「回收處理費」,由官方統籌輔導處理業者,但「回收」與「清運」是兩回事。從災區運送至回收場所的清運費用,須由設置者自行負擔並委託合法業者處理。此次台南光電板廢棄物遭罰,就是因清運不積極,堆置在田邊、滯洪池甚至社區周邊,造成環境疑慮。

「台中目前累積太陽能光電設備裝置容量達88.3萬瓩,年發電量超過10.7億度,是全國光電大戶。」陳文政表示,若颱風來襲,市府是否有能力處理大規模廢棄板材,抑或重演南部的污染與罰單風暴,令人憂心。

經發局長張峰源回應說,台中市目前有5家合格光電板回收業者,處理量能足夠;至於清運,則可委託合法事業廢棄物清運業者執行,且多數民間案場由能源公司承攬,清運與回收在合約內已有責任規範。

不過,陳文政進一步質疑,市府推動「獎勵屋頂設置光電計畫」時,涵蓋許多民宅與廠房。一旦災害導致屋頂與光電板受損,民眾難以自行搬運或尋找清運業者,若暫時堆放在院內或社區空地,恐將被環保單位認定不當處理而開罰。
他直言,「我支持綠能,因為它能降低空污,改善環境,但必須說清楚,綠能並非零污染,太陽能板壽命15至25年,終將汰換,遇到天災更可能瞬間產生大量『綠能垃圾』。」

他強調,從市府大樓、校園、停車場到民宅屋頂,台中遍布光電設施,但台灣天災頻仍,市府若缺乏災後緊急清運配套,最終恐演變成「民間自求多福,處理不好就被罰」。

陳文政呼籲,經發局應與環保局盤點討論,為市管與民間光電設施建立完整的「災後清運計畫」。他強調,不要等災害發生,重建還沒開始,大家先被罰單壓垮,環境也因此受到二度污染。

經發局回應說明,目前台中市住宅屋頂建置光電案,多由光電業者向屋主承租屋頂空間架設案場,案場光電板如破損或故障,由業者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廢太陽光電板回收服務管理資訊系統」進行登記,並自行通知合格處理機構處理,若廢太陽光電板不符合允收標準或數量不足,需另依公告清理費率酌付清理費用,若業者未妥善清除,環保單位可依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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