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一名男子原本應行走行人穿越道、天橋或地下道,來過馬路,但他卻直接穿越車道,為了方便的結果須受罰500元。
一名男子過馬路時,不依規定行走,危險行勁被人照像PO上網,清水警分局檢視該則影片內容,該男子穿越馬路行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1項3款,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得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警方呼籲行經馬路務必行走行人穿越道、天橋或地下道,過馬路時務必遵守號誌及停看聽,並且迅速且正常穿越,請勿逗留或嬉戲,以維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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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一名男子原本應行走行人穿越道、天橋或地下道,來過馬路,但他卻直接穿越車道,為了方便的結果須受罰500元。
一名男子過馬路時,不依規定行走,危險行勁被人照像PO上網,清水警分局檢視該則影片內容,該男子穿越馬路行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1項3款,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得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警方呼籲行經馬路務必行走行人穿越道、天橋或地下道,過馬路時務必遵守號誌及停看聽,並且迅速且正常穿越,請勿逗留或嬉戲,以維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