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男子駕駛貨櫃曳引車,因為將貨櫃車斗降下,於行經沙鹿區臺灣大道七段與文昌街口,以致車輛貨櫃撞擊行人陸橋後掉落地面,造成行人陸橋受損、號誌故障、路面坑洞,駕駛人也腹部受傷,清水警方獲報前往排除路障,並依法開罰。
此件車禍是發生於10日上午8時10分,位於沙鹿區臺灣大道七段與文昌街口,陳姓男子(57年次)駕駛營業貨櫃曳引車沿臺灣大道七段東往西方向行駛內二快車道,行經上述地點疑似貨櫃車斗未降下,導致車輛貨櫃自撞行人陸橋後掉落地面,造成行人陸橋受損、號誌故障、路面坑洞,駕駛人腹部受傷,駕駛經酒測後無酒駕情事。
陳姓男子載運貨物未依規定裝載穩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7款(處新台幣3000元-18000元罰鍰),警方將依法舉發;警方呼籲駕駛人務必注意車輛狀況及載運貨物應裝載穩妥,以維護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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