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為解決民眾指定登記機關公文書送達處所需求,內政部特訂定「土地登記機關受理指定送達處所申請作業要點」,並自今年11月1日起生效。台中市政府地政局表示,民眾可以向地政事務所申請指定將公文送達到國內門牌地址(以一處為限),解決未居住在戶籍地無法即時收到信件的困擾,歡迎多加利用!
地政局長吳存金表示,為了提高土地登記機關公文送達效率,滿足民眾實際需求,所有權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向不動產所在地同一直轄市、縣(市)任一地政事務所臨櫃申請;或所有權人可持自然人憑證登入內政部數位櫃台網站線上申請指定送達文書處所,在家就能輕鬆線上申辦,節省民眾來回奔波各時間,達到以網路取代馬路、節能減碳愛地球的善舉。
吳存金說,為避免指定送達的門牌建物非申請人所有致引發糾紛,須提出該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或於申請書以切結方式替代。另內政部數位櫃台網站,除此本次新增「申請指定送達處所」項目外,亦整合了「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及「申請(解除)住址隱匿」等多項功能,有效增進作業效率同時兼顧防止偽冒、詐騙案件,歡迎有需求民眾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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