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清水警分局於重要路口執行交通宣導與取締違規,公車站持標語提醒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
清水警分局為維護用路人安全,於8日上午10至12時於轄區清水區中山路與鎮北街口、沙鹿區中山路與錦華街口、梧棲區大仁路與四維路口等車(人)流較大路口,執行交通執法,並規劃警力與志工手持交通安全標語於附近公車站(牌)藉由公車停靠時,提醒行人與公車駕駛應注意事項及遵守各項交通規則,以確保用路人及往來民眾安全。
清水警方表示,轄區外圍鄰近台中港及工業區且有國道及西濱快速道路行經,近市區又有2家海線大型醫院,故無論自小客、大型車或公車往來頻繁,有鑒於此,為維護交通秩序,警方除於8日同步執行大執法外。
另將不定時針對轄區不同路段、路口特性執行「超速、闖紅燈、轉彎或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或不依標誌、標線、號誌行駛及不停讓行人」等違規項目加強執法外,亦無限期取締大型車及公車各項交通違規。
清水警分局表示,為維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警方執行取締過程將造成用路人及車上乘客不便,呼籲理性支持警方執法;警方另表示執法取締是最後手段,也是維護中市交通安全的最後防線,亦呼籲各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更勿存僥倖心理,應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創造優質交通環境。
報社資訊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