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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記點記次新制宣導與懶人包

【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市長盧秀燕7日在議會第4屆第4次定期會第2次會議進行施政報告,市議員吳佩芸針對上個月22日晚間,中市發生公車撞死行人案件,提出交通工程設計亟需改革,同時強調目前中市執行要點規定的公車評鑑次數過低,有關交通事故、勞動條件評分配比應提高,並全面引進「倒扣分制度」,進以有效輔導客運業者、提升服務品質。

市議員吳佩芸提出,上個月22日晚間,中市中區發生公車撞死行人案件,造成2名東海女大生1死1傷,事件發生後,市長臉書也遭網友灌爆,這些批評大多涉及交通工程部分,認為交通工程設計亟需改革。

吳佩芸舉出中市近10年來大型車交通事故死傷達8669人,24小時內A4事故死亡人數達153人,雖台中已開始實施公車無限期大執法,自9月25日到10月3日已取締48件。但執法固然重要,問題的根本依然需要解決。

吳佩芸進一步針對中市現行公車評鑑制度提出質疑,認為中市在每年度評鑑次數不但較台北市及新北市較低,只有一次;2023年度的評鑑報告至今也仍未上傳供公眾閱覽。

吳佩芸表示,除此之外,司機的職業安全、工時是否符合法規更是需要重視!認為公車評鑑在交通事故及勞動條件的評分配比應提高,但台中在目前制度中,僅於「百萬公里肇事死傷人數」配分佔5分。

另外針對「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負面服務相關新聞」項目可對交通事故至多扣5分,駕駛員工時部分更僅進行書面審查並佔3分而已。與台北市及新北市相比,台中市公車評鑑制度確實相對寬鬆。

吳佩芸強調,公車評鑑制度改革能先行推動,要求市長承諾:從公車評鑑制度開始著手,增加公車業者交通事故及勞動條件的評分配比,並全面引進「倒扣分制度」。

市長盧秀燕回應表示,2023年開始有進行兩次評鑑。但吳佩芸反駁,此舉與市府現行法規不符,依照《臺中市市區汽車客運營運與服務評鑑執行要點》第三點規定「評鑑作業每一年辦理一次」,在政府機關必須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若台中市進行兩次評鑑恐變成帶頭違法,期盼台中市政府儘速修正執行要點,將評鑑作業改為每一年辦理兩次,踐行依法行政並維持公車服務品質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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