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市忠孝路觀光夜市攤販,最近被瘋狂檢舉,在非營業時間,未將攤車、攤架移除,占用道路,影響交通,遭經發局、警察局開單,大嘆生意難做,市議員江肇國、陳雅惠,希望市府協助輔導攤販符合營業規範,兼顧攤商與用路人權益。
市議員江肇國、陳雅惠邀經發局市場管理科長蔡永福、忠孝路觀光夜市攤販集中區管理委員會主委曾再富、轄區正義派出所員警等人現場會勘,前市議員、市政顧問邱素貞也到場關心。
江肇國、陳雅惠表示,希望大家各退一步,將心比心,站在攤商和用路人之間找到平衡,讓攤商能夠安心做生意,消費者也可確保用路安全,共創雙贏,也呼籲市府輔導代替開罰,攤商盡量能將攤位在非營業時間移至安全位置,還路於民,保障用路人安全。
曾再富指出,忠孝夜市共有180間合法攤位,經發局於8月23日及24日前往稽查,其中I02攤遭經發局開立勸導單,限期改善,有4間被警察局各開罰1200元,另外一間黃金魯味被連續開單,最近的是9月15日,大嘆生意難做,管委會將持續督促勸導,非營業時間還路於民,以維周邊環境交通及行人安全,攤販營業結束後,攤車與生財器具無處安置問題,希望政府協助攤商,尋找適合地點。
蔡永福強調,忠孝路觀光夜市為道路型攤販集中區,核准使用的道路範圍屬公有土地,非營業時間應將道路上攤架、攤棚移除,回歸原有用途,供用路人使用;為有效管理該攤集區營業秩序及充分給予攤販改善機會與時間,經發局將給予三個月的輔導期限,並協助輔導攤販符合營業規範。
後續將辦理複查,仍未改善者,將依台中市攤販集中區設置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處行為人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為求長遠,未來將協助輔導管委會尋找幾處適合空間,容納攤車與生財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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