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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蘇峯毅/雲林報導】雲林地檢署偵辦雲林縣第五選區(臺西、麥寮、東勢、四湖)某蔡姓議員候選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案件,檢方日前接獲情資後,指揮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偵辦,10月1日兵分多路搜索候選人及相關樁腳住處,查扣現金新臺幣290萬元、紅包袋1批及禮金3萬4,000元,並通知、傳喚被告及相關證人共27人到案說明,蔡姓議員候選人經法院裁定收押禁見。
檢警搜索候選人及相關樁腳住處,查扣現金290萬元、紅包袋及禮金等物證。(圖/雲林地檢署提供)雲林地檢署表示,本案由檢察長林秀敏指派檢察官林柏宇指揮偵辦,參與搜索及偵辦單位包括法務部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及刑事警察大隊等。檢方指出,蔡姓候選人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另名蔡姓樁腳則由法院裁定交保60萬元,其餘25名涉嫌收受賄賂的選民訊問後請回。
案件涉及新生兒家庭現金紅包,檢方查扣相關證物並通知、傳喚多人到案說明。(圖/雲林地檢署提供)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勝浩指出,檢方初步查得,蔡姓候選人涉嫌為求順利當選,在獲得蔡姓樁腳資金支持後,於民國115年3月至9月間,利用雲林縣某鄉公所發放新生兒育兒津貼的機會,身穿競選背心陪同民眾辦理相關事項,並疑似以個人名義額外發放每戶2,000元現金紅包,對具有投票權的新生兒家庭成員爭取支持,至少涉及20餘戶新生兒家庭。
雲林地檢署持續強化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查賄工作,呼籲候選人及競選團隊勿心存僥倖。(圖/記者蘇峯毅翻攝)檢方認為,蔡姓候選人及蔡姓樁腳涉嫌觸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於有投票權之人交付賄賂罪嫌疑重大;其中候選人另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因此向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經法院裁定准予羈押禁見。至於相關選民部分,檢方訊問後依法處理,其餘25人目前均已請回。
雲林地檢署指揮檢警調單位偵辦議員候選人涉嫌賄選案件,並於10月1日展開搜索行動。(圖/雲林地檢署提供)雲林地檢署表示,隨著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進入關鍵階段,候選人、競選團隊及樁腳切勿以「慰問金」、「救助金」、「補助津貼」等名義,從事變相現金買票行為。檢方強調,若以各種名目發放現金或物品,實際上涉及以利益換取選民支持,仍可能涉及賄選犯罪,檢警調廉等單位將持續查察相關不法情事。
雲林地檢署呼籲民眾拒絕賄選,若發現疑似買票情形,可撥打反賄選專線檢舉。(圖/記者蘇峯毅翻攝)雲林地檢署也呼籲民眾提高警覺,若發現候選人或競選陣營有異常發放現金、禮品或其他疑似賄選情形,可撥打法務部24小時反賄選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按4提出檢舉;雲林地檢署表示,檢舉人身分及相關資料將依法嚴予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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