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行政院於9月17日核發台中火力發電廠拆除2部老舊燃煤機組許可,台中市長盧秀燕履行「收到紙本公文即發證」的承諾,市府於19日假日上午10時44分接獲公文後,環保局隨即核發中火燃氣機組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創下中華民國首例。
環保局指出,盧市長上任以來堅持新建燃氣機組時,必須同步拆除高污染燃煤機組,避免「燃氣加燃煤」無限擴張,經市府長期積極爭取與嚴格督促,終於促成行政院核准中火拆除許可,成功推進台中能源轉型。
環保局強調,今日核發許可證也特別加註請中火能做到:「中火須優先調度燃氣發電,並採取一切可行措施降低燃煤機組運轉與用煤量,減輕空污」,核發許可只是第一步,市府未來仍會透過各項法規嚴格監督排放,持續守護市民健康,這也是中華民國首例,當天收到拆煤許可通知,同日火速通過燃氣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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