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立法院修正原住民漁民自製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國民黨台中市議員原住民議員朱元宏27日在市議會警消環衛委員會業務質詢,要求負責管理的警察局,釐清依照管理條例要求設置保管箱設置規格和管理員經費負擔,執行管理辦法。另外,整理原住民去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案例類型做分類,以利原住民朋友瞭解、遵守法律,避免因為法律觀點的不一致,造成民眾的恐慌。
議員朱元宏指出,目前原住民持有獵槍,經過立法院修正管理條例後,將原本全由警察局負責管理、教育、鑑定,變成由三個單位負責,獵人的教育由原民會去辦,鑑定交給國防部鑑定,管理交給警察機關來管理。
變成一枝槍有三個單位做不同的事情,其中管理的部分,管理條例又要求一定要設置保管箱,還要設置警報,這個部分一直都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或要求說費用將來是誰出?誰來去負責鑑定說保管箱的格式是什麼?鐵製的?木製的?還是必須要水泥製的?這個部分一定要趕快去擬定一個規格出來。
尤其,還要設置一個管理員,這管理員的薪水將來是誰要支付?管理機關是警察局,是不是這個費用將來要由警察局來負擔?這個要趕快去做研究,要不然的話,將來問題出來了。
比如說槍枝放在家裏面,失竊了怎麼辦?這個法律責任馬上就跑出來了。這個部分就立法院法律制定,後面接下來交給機關去執行的時候,後面怎麼執行不曉得。目前我們管理也好像沒有特別要求這樣吧,吳敬田局長?」
警察局長吳敬田回應表示,這一部分我們會跟警政署來做釐清。朱議員你講的非常棒,原住民的這些槍枝獵槍管理,事實上非常重要。法律訂定了以後,警察局就要去執行,所以我們會儘速的來跟警政署來做一個建議,儘快把您剛剛提到的這些爭點,我們來做一個釐清,做一個處理。
朱元宏表示,因為我們也是無所適從。他希望警察局來去做一件事情,就是說把原住民去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案例類型,能夠做分類去做整理,因為最近碰到一個情況,自制的獵槍比管理條例裡面所規定的更長,或是更短,這個部分就會引起跟管理的辦法沒有一致,違反了槍砲彈药刀械管制條例,要判刑三年以上!如果說是符合這個規格,你沒有去登記,是罰款兩千元,不一樣的效果。
這個部分還是請警察局把這些案例類型去作一個分析,做一個整理,以利我們去做宣導,說實在來講,誰生下來就會做獵槍的?包括我們警察,叫你去自製獵槍,很多人也不一定懂得自製獵槍。
自制獵槍你槍管要去跟人家買,零件要去跟人家買,因為這些都不是我們的能力範圍所能夠所做的東西,買過來的不是過長就是過短,要不然就是那個規格大或小,這個都會引起誤會,或是引起爭議。這個部分希望警察機關既然是管理機關,這個部分是不是持續的把所有的案例能夠去做整理?
吳敬田回應表示,好的,按照議員的這個意見,我們盡快地把這些相關的判決、案例做一個整理,那我們也來做宣導,也提供給議員來做參考。
朱元宏表示,這個部分困擾蠻多的,因為有時候原住民碰到問題來諮詢,我們發現說如果按照我們的觀點,有時候跟警察局的觀點又不一樣。法院的觀點發現也有幾個判決是跟警察的判斷觀點也不一樣。假設說,法院已經就這個案例部分已經判決無罪,結果我們警察去辦這個案子,還是一樣移送到地檢署去起訴,但是法院判決無罪,就會讓大家誤解,「奇怪,法院就明明這樣判,為什麼我們警察機關還要去取締?」
取締了之後,還要移送到地檢署去,這個產生在法律觀點上面的不一致,它就會造成民眾恐慌。因為槍枝這個東西它也危險,到底要怎麼管制?我們原住民也很希望說能夠有一套辦法出來。
因為法院的見解有時候跟地檢署見解不一樣,又跟警察機關的見解不一樣。那見解不一致的時候,走了一趟這個司法程序,到最後雖然判決無罪,但是民眾也剝了兩層皮下來。所以這個部分希望警察局這邊,如果說將來有科技的這個技術,或是有AI導入呢,能去建立這個數據,建立管理的一個機制,我想應該會方便很多。
報社資訊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