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稅籍異動即時通
鄭功進
連佳振
臺中電影Fun-In季
陳清崧
王朝坤
全國首創「夜間電話」法律諮詢   中市推免到場服務、即時提供市民需求
聯名陳成添
掌握黃金逃生時間

(記者:胡永承立院報導)吳宗憲委员表示要問到底。 先說清楚:我絕對支持嚴懲共諜,簽效忠書、拍投誠影片就該重辦! 但修法須明確,因為 #軍刑法連教召入營後和義務役都管得到。私下抱怨「我有老婆小孩、我不想打仗」,跟明知是敵人還承諾「開戰聽你指揮」,絕對不能混為一談。 因此,我主張「效忠表示罪」須符合:明知是敵人、承諾為敵效力,且「足以生軍事上之不利益」。把紅線畫清,才能避免殃及無辜。 三大部會,竟交代不出有無「法律漏洞」 真正讓我擔心的,是草案新增了「預備、陰謀降敵罪」。 要注意,#預備和陰謀代表犯罪還沒著手。要處罰這種「還在腦袋裡、沒真正動手」的行為,紅線必須清楚,否則基層小兵動輒得咎。 難道小兵抱怨「裝備爛不想打」,就淪為被查水表的「陰謀」思想犯?背包多放兩包泡麵保命,就叫「預備」投降? 我問了司法院、法務部、國防部:現行有17通敵罪、18利敵罪、19兜底條款、24投敵降敵罪,加上新增效忠表示罪,再加上《軍懲法》,到底哪種具體行為,還有漏洞,一定要再新增「預備、陰謀降敵罪」? 遺憾的是,三個機關,都講不出來。 這完全是用「想像的風險」,去立個最高關5年、隨時淪為審查思想的重罪! 1.檢察官是起訴把關者,法務部竟一昧「敬表贊同」? 最讓我感慨的,是法務部的態度。掌握起訴大權的,正是法務部底下的檢察官。 法務部談「毒駕」修法,罪刑相當、嚴格證據;但面對界線模糊的軍刑法,竟放棄專業,草率一句「敬表贊同」。 身為刑事程序把關者,難道只要冠上「國家安全」的大旗,法務部就能連最基本的法律明確性都拋在腦後嗎? 法律明確性,絕不是看法官最後怎麼判,而是要讓受規範的人「事前」就知道紅線在哪裡。 不能等20歲小兵被移送了,才告訴他「看個案」。如果法律變這樣,不就淪為政治整肅的工具? 2.定罪標準,不能跟著政治風向搖擺 就像核能議題:去年大罷免,支持核能被扣上「配合敵人轟炸電廠」;今年政策轉彎,反核又被抹黑「配合對岸破壞能源」。 政治可以有立場,刑法不能看上意。 3.我的解方:加上實質門檻,落實法治教育 共諜要抓,但法律要明確。我參考司法院意見提修正動議,加上「足以生軍事上之不利益」要件。如果沒有危害軍事安全,就回到《軍紀》處理,而不是直接用《刑法》把人抓去關。 同時,我也提附帶決議,要求國防部落實法治教育: 4.用真實案例教官兵分清楚一般言行、軍紀違失、刑事犯罪 5.透過 IG、Threads 等官兵常用平台持續宣導 6.建立保密的事前法律諮詢管道 不教而殺謂之虐。 共諜要抓,效忠罪我支持;要用重刑要求忠誠,國家就有義務把紅線標清楚!

分享

司法及法治外交國防委員會

串聯青農與地方農產 朵喜義式冰淇淋太保總店開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