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一名機車騎士於11日深夜11時,在路口違規拒絕攔檢,還關燈加速逃逸?清水警方舉發7張罰單,該名機車駕駛最高處可處罰4.8萬元,將付出高額代價。
清水警分局清水分派出所員警巡邏途經清水區五權路與五權南路口,發現一名機車騎士於該路口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上前攔查該車輛時,該車拒絕配合停車攔檢,於該路口違規迴轉且躲避警方查緝,後關閉車燈竄入巷弄後逃逸,經調閱相關影像資料,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逕行舉發攔查不停等7項交通違規,總計最高可處新臺幣4萬8,000元。
警方呼籲,民眾遇警方依法執行職務應配合,切勿抗拒稽查,以免觸法受罰及危害交通安全;這起違規事件,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1項2款(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處罰金額600-1800元(2件)、第53條1項(闖紅燈),處罰金額1800-5400元(2件)、第45條1項1款(逆向行駛),處罰金額600-1800元、第45條1項13款(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處罰金額600-1800元、第60條1項(攔查不停,處罰金額10000-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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