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面對少子化嚴峻危機,民進黨台中市議員張玉嬿、謝志忠、黃守達、王立任、施志昌12日在市議會進行民政業務質詢,批評台中育兒租金補貼「每名12歲以下兒童每年4千元」,相較新北一個月5千,兩市一年相差15倍,要求市府提高金額與適用年齡,從一年一次走向按月補貼,12歲提高到18歲以下,讓中市婚育宅補助與中央政策方向接軌。
對此,台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回應表示,為減輕育兒家庭居住負擔,市府自112年起推出「台中市租金補貼加強方案」,核定戶數由112年8237戶,增加至114年1萬5975戶;今(115)年更配合中央租金補貼政策放寬所得標準,家庭成員平均每人每月所得低於5萬6270元即可申請,讓更多育兒租屋家庭獲得支持。
住宅處補充,市府將持續觀察方案申請情形及實際需求,針對議員提高補貼額度、擴大適用年齡等建議,納入後續政策檢討,衡酌經費及整體財政資源,研議加碼補貼可行性。
市議員張玉嬿表示,市長盧秀燕任內,結婚對數從17103下降到13886對、-18.8 %,粗出生率從7.69%下降至4.44%,負成長超過四成,今年上半年總人口數也見衰退,顯見市府沒有積極人口政策吸引年輕人在台中結婚、生孩子、留下來。
她又說,總統府上周宣布「0到18歲成長津貼」明年實施,國家層級的育兒支持已跨入新階段。各國經驗顯示,影響年輕人是否結婚生育,住房負擔更具決定性,要求市府把住宅當成育兒政策的一環,配合中央漂亮來分工。
張玉嬿批評,市府育兒租金補貼方案,12歲以下兒童每人每年4千元、杯水車薪,平均一天不到11元的小恩小惠。反觀新北育兒租金補貼是「按月、按子女數」設計,育有一名子女每月5千元,一年就是6萬元,是台中的15倍。
張玉嬿、謝志忠、黃守達、王立任、施志昌要求,市府應從一年一次走向按月補貼,不要求一次到位,台中先從每月二千5、一年3萬做起,適用年齡提高到18歲以下,與中央育兒政策方向接軌,按月、按子女數提供扎實的租屋後盾,展現與年輕人「一起養小孩、住得起房」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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