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針對文山焚化廠BOT案推動情形,臺中市議員吳佩芸3日在議會質詢表示,文山焚化廠是臺中市未來垃圾處理最重要的公共建設,而本案採用的是有償PPP機制,政府必須依契約長期編列預算支付處理費,因此前期規劃、契約設計及履約管理都必須更加嚴謹。
然而,中央審計部已指出,目前中央連有償PPP作業手冊及契約要項都尚未建立完成,她呼籲市府應全面盤點有償PPP財務及履約風險,保障未來30年的垃圾處理服務及市民權益。
對此,台中市政府環保局回應表示,文山焚化廠BOT案自可行性評估及先期規劃階段,即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辦理財務可行性評估,內容包括機關負擔經費及分年預算等事項,並經外部財務、會計專家審查後報市府核定,確保整體財務規劃及預算編列具合理性與可行性。
市議員吳佩芸指出,文山焚化廠採用的是「有償」PPP機制,與過去常見的BOT不同,是由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並提供服務,政府在服務品質達到契約標準後,再依績效定期支付服務費用給民間機構。
也因為採用有償PPP機制,政府必須長期編列預算支付垃圾處理費用,牽涉的是未來數十年的公共財政,因此前期規劃、契約設計及履約管理,都必須更加嚴謹。
吳佩芸表示,中央審計部已經提出,目前中央主管機關財政部,連有償PPP的作業手冊及契約要項都還沒有建立完成,代表整套制度仍在發展中。她質疑,在這樣的情況下,臺中市是否已先建立更完整的履約管理及風險控管機制,以確保BOT案能夠順利推動。
吳佩芸呼籲,市府應全面盤點有償PPP的財務及履約風險,文山焚化廠不能再重蹈前期規劃延宕、履約管理失序的覆轍。市府現在最重要的,不只是把工程蓋起來,更要把契約管理好、把公共利益守護好,才能確保這項攸關臺中市未來垃圾處理的重要公共建設順利推動。
環保局回應說明,文山焚化廠BOT案於114年12月與台泥文山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投資契約簽訂後,即依政府採購法委託專業顧問公司辦理履約管理及工程監督,透過定期履約管理會議、工程督導及進度管控等機制,全程監督民間機構履約情形,降低履約風險,確保工程品質及施工進度符合契約規範。
報社資訊
未來營運期間,也將每年辦理營運績效評定,針對財務、設備維護、系統操作及空氣污染物排放等項目進行考核,持續落實履約管理,確保新廠如期、如質完成並穩定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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