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7.28(記者/胡永承立院報導)【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三讀通過:你的財產,由你自己決定 】 從去年10月,我提出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的修法,到今天歷經委員會審查、黨團協商,終於在立法院完成三讀。 這不只改了一條將近百年的老法律。更重要的是,我們終於把「#自己的財產自己決定」這個最基本的權利,還給每一個人。 我要再次強調:這次修法 #不是剝奪兄弟姊妹的繼承權。 如果生前沒有立遺囑,兄弟姊妹仍然依法繼承;如果有遺囑,就應該尊重往生者的安排。 我們今天刪除的,是法律強制保留給手足的「特留分」,不是兄弟姊妹的法定繼承人身分。 修法一路走來,有些不同聲音。但立委不能只挑沒爭議的事情做。當 #制度不符合現代家庭關係與社會常情,我們就有責任把它改好。 有人問,如果一個人把財產留給外人,讓兄弟姊妹分不到,公平嗎? 但我們更應該回頭問:一個人為什麼會在生前,特別立下這樣的遺囑? 也許是因為多年沒有往來。也可能有外人根本不了解的家庭故事。 而實務上更多紛爭,正是因為往生者想把財產留給真正照顧、陪伴他的人,身後卻被特留分推翻。 #這不是保障親情 #根本是製造紛爭。 一個人辛苦一生累積的財產,應該有權決定最後要留給誰。 血緣值得珍惜,但不能凌駕最後的自由意志。他的最後心願,都應該被尊重。 尊重遺願,少紛爭,多安心。自己的財產,自己決定。 這就是我推動修法,一直以來的初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