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陳廷秀議員於台中市議會發言,他提出二點重點報告,來為議員要求市長盧秀燕道歉的政治壓力作解釋。
議員陳廷秀在議會針對綠營議員集體要求盧秀燕市長道歉的政治壓力,提出重點報告,他提出憲法法庭對「反質詢」與「以問答問」之釐清,陳廷秀指出,針對「國會職權行使法」的爭議,憲法法庭已於 2024年(民國113年)10月25日做出明確判決,根據憲法法庭的認定:「以問答問」不等於「反質詢」,定義說明:當「被質詢者」(官員/市長)對於「質詢者」(議員)所提出的問題內容、主題或核心焦點不夠明確或不清楚時,被質詢者以「疑問、反問」的方式請質詢者進一步說明,此行為屬於釐清問題的範疇,不構成「反質詢」;二、對盧秀燕市長與議員對話之觀察,陳議員表示他有密切關注先前盧秀燕市長與民進黨議員之間的對話。他認為,當時盧市長在應答時,顯然是因為不夠清楚議員想要強調的主題與具體訴求為何,因此,盧市長當時是以「以問答問」的方式試圖聚焦議題,根據上述憲法法庭的判決標準,這樣的互動完全合法合規,不應被扣上「反質詢」的帽子,更沒有因此需要道歉的法理依據。
陳廷秀議員透過引用 2024 年 10 月 25 日的憲法判決,從法理層面為議事廳內的應答互動定調,他強調,官員在不清楚問題時提出反問是尋求釐清的合法權利,藉此化解綠營議員集體要求盧秀燕市長道歉的政治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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