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近期網傳「陸製非食品級不鏽鋼餐具」流入市面,引發民眾對食安及餐具材質的疑慮,為保障市民健康與消費權益,中市經發局於5月針對大全聯忠明店、家樂福文心店、小北百貨漢口店、大買家北屯店、大創北屯店,以及宜得利家居大買家北屯店等6家賣場進行市售不鏽鋼餐具抽查,共抽檢20品項計177件餐具,均符合商品標示法規定。
經發局表示,此次抽查主要針對食品接觸面無含塑膠材質之不鏽鋼餐具,嚴格檢視其是否符合商品標示法應標示項目,包含商品名稱、製造商或進口商名稱地址及電話、產地、主要成分、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及製造年月,經抽查大全聯忠明店、家樂福文心店、小北百貨漢口店、大買家北屯店、大創北屯店,以及宜得利家居大買家北屯店等6家賣場所販售之油鍋、內鍋、調理鍋、布丁丸、小菜碟、醬料碟、吊鍋、單把鍋、飯盒、隔熱碗、多功能圓盤、蒸架、內鍋蓋、便當盒、糖罐、提鍋、料理盒、火鍋、壽喜鍋,及米糕筒等不鏽鋼餐具共計177件,均符合規定。
經發局提醒業者,販售相關商品時,務必確保標示完整無缺,倘業者有標示不清,依商品標示法第17條規定函業者限期改善,屆期未改正者,處新台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此外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訂有CNS8499-食品級不鏽鋼之國家標準,倘涉成分標示不實,依商品標示法第16條規定函業者限期改善,屆期未改正者,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請業者切勿以身試法,共同維護市場秩序。
經發局呼籲,民眾在選購不鏽鋼餐具(如鍋具、便當盒等)時,切勿購買來源不明、標示不清或價格異常低廉的產品。購買前請務必檢查產品包裝是否有完整標示,包含商品名稱、產地、製造商資訊、主要成分及製造年月等,建議優先挑選信譽優良、標示清楚(如304、316材質)的產品,多一分留意,多一分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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