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蘇峯毅/雲林 報導】雲林縣警察局為防制毒駕危害道路交通安全,配合警政署最新修正「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自新制實施後立即強化相關勤務作為,全面提升路檢與攔查密度,展現「毒駕零容忍」執法態度。
警方指出,員警執勤時若發現駕駛人出現精神恍惚、反應遲鈍、蛇行駕駛或拒檢逃逸等疑似毒駕情形,將依法攔查並實施唾液毒品快篩檢測;若檢測結果呈陽性,或駕駛人拒絕受檢且有客觀事證顯示無法安全駕駛者,將依刑事訴訟法現行犯或準現行犯規定逮捕,並帶返製作筆錄、採集尿液後依法移送偵辦。

統計顯示,自新制作業程序上路後,雲林縣警察局於48小時內已查獲毒駕案件6件、6人,顯示警方已迅速啟動高強度執法作為,強化對公共危險行為的嚇阻力。
警方進一步說明,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修正規定,毒駕等公共危險犯罪已納入得聲請羈押範圍。針對涉案且有反覆實施之虞者,警方將於逮捕後積極蒐證,並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以防止再犯風險。
雲林縣警察局強調,毒駕行為嚴重危及用路人生命、身體與財產安全,是道路上的重大隱形威脅。未來將持續結合路檢盤查、巡邏勤務及交通稽查作業,針對高風險時段與路段加強攔查。
警方也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若發現疑似毒駕或危險駕駛行為,應立即撥打110報案,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照片/記者 蘇峯毅 翻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