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台中市無黨籍議員陳廷秀於議會進行「警消環衛」業務質詢時間,接著同樣繼續提到有關「景氣寒冬檢舉橫行、怨聲載道民不聊生」議題,提到有關檢舉部分,最辛苦、受理最多的當然是警察局,而且在各議員同仁所接到最多的處理陳情案,一定也多是被開罰單相關的違停案件。
當然這也表示我們警察同仁很盡責,同樣這些檢舉達人也是,因為檢舉後,可能還會在那邊盯著,看看警察沒有真的去開單,所以請教警察局長對於騎樓違停、臨時暫停等狀況,有無何種溝通協調或緩衝處理機制,如採先鳴警笛警告方式,讓臨時違停可馬上移車?如所提此舉會有不適切的地方嗎?陳廷秀議員另提到「騎樓停車」部分,是否可採看時段,在比較偏鄉的地方,或深夜睡覺時段,可採取較寬容的處理方式,讓民眾來停車?
警察局長吳敬田回覆,認為議員所建議非常好,會要求警局同仁也能來體恤民意,接獲檢舉報案現場處理時,不管駕駛人在不在場,都先給予鳴笛警示,在沒有影響車流順暢下,如果有馬上開走就不予告發,他也認同這就是適度、適切的比例原則運用,至於法令規定凌晨0-6時,執勤警察可以用勸導來代替告發,這部分警察局也都有通令全體同仁遵照規定處理。
陳廷秀議員提及,許多民眾陳請認為已深夜時段,被開罰也多發生在晚間11時多或凌晨6-7時臨界時間點上,所以體恤民瘼為民發聲,若無重大違規,是否能請警察同仁在執法上採取「技術性」彈性措施來通融處理,再次提及普遍社會已怨聲載道、民不聊生,不要那麼堅決非現場來開單、罰錢不可;警察局長也再次表示,感謝議員提醒,會遵照法令規定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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