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不法廢棄土方
陳清崧
王朝坤
全國首創「夜間電話」法律諮詢   中市推免到場服務、即時提供市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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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無黨籍台中市議員吳佩芸28日在議會警消環衛業務質詢指出,消防局近期要求基層消防人員超勤時數須壓在12小時以下,雖以保障健康為名,實際上卻可能衍生出勤登載不實,甚至變相要求基層以「夜休」名義掩蓋超勤時數,嚴重扭曲勤務制度,影響消防員權益。

市議員吳佩芸表示,消防局於4月初透過內部系統通知各分隊,自5月起將超勤時數上限設為12小時。她認同降低過勞、保障消防人員健康的方向,但質疑此舉並未從制度面改善人力與排班問題,反而是以限制申報時數的方式壓低超勤加班費支出,將壓力轉嫁到第一線人員。

吳佩芸指出,依消防局過去通報機制,在重大災害或特殊勤務時,第二梯次召回人員包含「長時段休息人員」,實務上即為夜休或外宿人員。若再配合現行時數限制,將可能出現基層人員以「夜休」方式消化超勤時數,但實際仍處於備勤狀態,遇到任務即被召回的情形,形成「假休假、真備勤」的制度扭曲。

她直言,這樣的做法恐導致基層為配合不超過12小時超勤時數而造成排班問題,嚴重影響制度正當性。「當督導不再是要求依法登記,而是變相要求壓低時數,這對第一線同仁並不公平。」

吳佩芸強調,若市府有意降低超勤負擔,應從增加人力或調整輪休制度著手,而非以行政手段壓縮申報時數。她指出,目前臺中市消防人員採「勤二休二」,另僅有1天輪休,相較桃園市、臺南市、新竹市在人力較少,但為配合縮減上班時數政策下,已增加2天輪休,嘉義市甚至增加至3天,臺中顯然落後。

消防局長孫福佑回應說,消防署給的指標有要求消防局必須減少同仁上班時數,所以該多給同仁休息的天數我們一定會補齊。

吳佩芸指出,在輪休不足的情況下,超勤本已難以透過休假消化,如今再限制申報時數,等同加重基層負擔。她呼籲消防局檢討現行制度,研議增加輪休天數,讓消防人員真正獲得休息,落實健康權保障。

吳佩芸最後表示,消防人員長期承擔高風險、高壓力勤務,市府應以更負責任的態度面對制度問題,「節省預算可以討論,但前提必須合法合規,不能讓基層承擔制度扭曲的代價」,並要求市府儘速提出具體改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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