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朝坤
連佳振
全國首創「夜間電話」法律諮詢   中市推免到場服務、即時提供市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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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臺中市議員吳佩芸8日在議會質詢指出,有關棒球教練涉校園性別事件案,現行制度導致教育局或學校在校園人員背景查核上存在重大漏洞,恐影響學生安全。她直言,市府必須正視問題,檢視現有機制是否足以防堵高風險人員進入校園。

市議員吳佩芸表示,依現行制度,部分曾涉及重大刑事犯罪,例如殺人、性侵等案件者,在緩刑期滿後,其前科紀錄於警政系統中可能無法再被查詢。這將導致當相關人員應徵學校教師、代課教師,甚至外聘教練、社團指導員時,校方在查核過程中,可能無法掌握其過往重大犯罪紀錄。

吳佩芸指出,這並非單一個案,而是制度性的風險。若讓曾涉及重大暴力或性犯罪的人,在紀錄「消失」後重新進入校園,與未成年學生密切接觸,將對校園安全造成潛在威脅。

吳佩芸質疑,目前臺中市在聘任教師及外聘人員時,是否具備足夠完善的查核機制,確保此類高風險人員不會進入校園。她強調,在涉及未成年人的場域,風險控管標準應更加嚴謹,尤其是針對性侵及重大暴力犯罪等具有高度再犯風險與不可逆傷害的案件,更應建立專門且嚴格的把關制度。

吳佩芸表示,校園安全不能依賴運氣,更不能等事件發生後再來補救。面對制度上的缺口,市府應主動向中央反映,檢討現行前科資料保存與查詢制度,透過修法或制度調整,補強防線。

市長盧秀燕則回應表示,行政措施再完善,若法律制度本身不周全,仍難以全面防範風險。現行良民證制度確實有檢討空間,尤其針對曾涉及重大犯罪或兒童傷害案件者,其犯罪紀錄不應隨時間註銷,否則恐讓相關人員仍有機會取得良民證。

吳佩芸強調,「孩子只有一個童年,安全沒有重來的機會」,呼籲市府提出具體作為,強化校園人員審查機制,讓家長安心,確保學校成為真正安全無虞的學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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