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順德臺中報導】沈姓老翁長期半夜敲牆壁發出噪音,黃姓男子和他溝通無果,一度搬到頂樓搭帳篷睡,黃男忍無可忍持刀一路追殺沈翁、猛刺十一刀;臺中地方法院法官認為,黃、沈衝突事出有因,依殺人未遂罪判黃男四年八月徒刑,民事判應付沈翁四十六萬餘元,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四十五歲的黃姓男子不滿鄰居沈姓老翁長期製造噪音,上網買了一把瑞典製的高碳鋼直刀,前年二月十二日早上八時許,見沈翁駕駛電動車出門且速度緩慢,衝上前朝他脖子刺殺,一路追殺使沈翁身中十一處刀傷,經緊急送醫撿回一命。
檢方訊問時,黃男坦承買刀就是要殺害沈翁;現場目擊民眾也說,看到黃持刀攻擊沈後腦、頸部,作案後沒馬上離開,還對他說「你們直接報警,我就是要讓他死」、「不用救那個阿伯,他死定了。」
地院刑事庭審理時,黃男主動打報警電話,並自述自己是行為人、向到場警員坦承犯案,認定黃男符合自首依法減刑;根據其他鄰居證詞,沈翁確實常常半夜敲牆壁,鄰居都受不了。
黃男跟沈翁溝通都未改善,且黃男還因噪音問題換房間、在頂樓搭帳篷居住,後來外出租屋,後來母親因病才回家照顧,可見衝突事出有因,依殺人未遂罪判黃男四年八月。
沈翁提民事求償,主張黃男一路追殺他,身中十一刀集中要害,顯見黃男手段凶殘,他遇害後飽受磨,至今不敢回家,連同醫療、精神撫慰金一共求償八十六萬七千餘元;對此,黃男未到庭辯論,也沒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
民事庭審查,沈翁遭一路追殺,需至精神科治療,考量雙方職業收入、侵害程度等一切情狀,判黃男應給付沈翁四十六萬六千九百七十一元。
報社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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