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銘德/新竹報導】新竹縣政府今(20)日發布消費警訊指出,位於新竹縣新豐鄉明新科技大學內的健身中心「FITBOX GYM 新豐明新館」結束營業,許多消費者反映業者未說明退費方式擔心權益受損而向消保官求助。消保官提醒消費者,可儘速向發卡銀行申請爭議款或向融資公司主張停止付款,以減少金錢損失。
消保官陳雅芳表示,海安健核有限公司向明新科技大學承租女生宿舍愛苑1樓經營「FITBOX GYM新豐明新館」健身中心,因違反消防法遭縣府要求限期改善,業者於官網公告「因本場館消防安檢未通過,自115年2月1日到起暫停營業,後續進度消息另行公告」,引起消費者擔心權益受損。
陳雅芳指出,縣府教育局、消保官已於3月18日請業者到府陳述意見,要求業者提供履約計畫或退費辦法,業者表示將結束營業,但未能說明退款機制及期程。
陳雅芳表示,不管是健身中心或健身教練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都要求業者提供履約保障,業者應就預收費用50%額度,提供履約保障。但按堂逐堂或按月逐月收款者或預收堂數之費用,其累計金額在新臺幣5000元以下者,不在此限;本案經查業者並未提供履約保障。
陳雅芳說明,因業者未明確告知退費期限,但爭議款申請有期限限制,以VISA、MASTER 為例,消費者需在業者停止提供服務日起120日曆日內(約4個月內),且需在刷卡日起540日曆天內(約1年半內),就未提供服務範圍檢附具體事證(例如契約、已上課程堂數及剩餘課程堂數)向發卡銀行申請爭議款,請求退回尚未提供課程之金額。因此建議透過刷卡支付健身費用的消費者,可先向發卡銀行申請爭議款,以保障自身權益。
若是利用融資公司分期繳款者,消費者可向融資公司主張同時履行抗辯權,向融資公司申請止付業者未提供服務部分之貸款餘額;但若是現金繳納者,僅能向業者主張退款,消費者恐怕須透過民事訴訟方式,如聲請支付命令、小額訴訟,才能有效爭取自身權益。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支付命令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450-1785-e18e0-1.html
便民服務/非訟支付命令範例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tw/lp-1365-1-xCat2-16.html
陳雅芳提醒,消費者在簽約前,除了關心場地設備、教練課程等軟硬體設施外,亦應慎選繳款方式,先行確認契約是否有提供履約保障。建議消費者選擇以月繳方式來繳納會員費用,或以信用卡繳款支付,一旦業者無預警歇業時,消費者也有機會從信用卡機構處就未使用的服務部分獲得退款,降低消費風險。消費者如有任何消費上之爭議,可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諮詢。
報社資訊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