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吳建銘(校長) 台中報導】
隨著國人出遊的腳步日益頻繁、無論是國內的風光旖旎、或是國外的文化尋訪、每一次的旅行都承載著無數的期待與夢想、然而在享受旅遊樂趣的同時、一項隱藏在旅遊契約細節中的重要保障「履約責任保險」正默默守護著每一位消費者、免受潛在的旅遊風險侵擾、觀光署加強提醒、呼籲民眾務必認清旅遊服務的本質、理解此項強制性保險的重要性、以確保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受損。
許多民眾在規劃旅行時、首先想到的是「旅遊平安險」、期望能為旅途中的意外提供醫療或身故保障、這與「履約責任保險」的功能大相逕庭、旅遊平安險屬於個人意外保險、是以被保險人(旅客)在旅行期間的「人身安全」為保障的、而觀光署明文規定、合法旅行社在招攬旅客國內外旅遊時、必須依法為旅客投保的「履約責任保險」其保障核心、是當旅行社因故無法履行與旅客之間的旅遊契約時、旅客所蒙受的「財產損失」或「旅遊費用」損失、得以透過保險獲得賠償。
觀光署特別強調一個關鍵點:非旅行社的「正職人員」是「無法」合法協助旅客投保履約責任保險的、為了避免將來可能發生的旅遊糾紛與經濟損失、觀光署鼓勵所有計畫出遊的國人、在報名參加旅行團或購買旅遊服務時、應具備更高的警覺性、並主動向招攬業者索取相關保險資訊。
旅遊的意義在於放鬆、探索與創造美好回憶、「履約責任保險」、是政府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所設立的嚴密防線、觀光署再次呼籲、國人若發現有任何單位或個人、以不實資訊提供或銷售旅遊產品、或是冒名頂替、非法招攬旅遊業務並涉及保險事宜、請務必撥打觀光署消費者服務專線或當地觀光主管機關舉報、共同營造一個更安全、更透明、更有保障的旅遊環境、讓每一次的輕旅行、都能擁有最堅實的後盾、隨心所欲、暢遊無憂。
報社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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