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銘德/新竹報導】115年春節連假目前正值期間,自2月15日小年夜起至2月19日大年初三均為國定假日。市長高虹安感謝所有在春節崗位上堅守職責、服務市民的勞工朋友,同時提醒相關事業單位應落實《勞動基準法》規範,確保連假期間勞工出勤安排與薪資權益均獲得保障,讓辛苦工作的市民朋友權益不受損。
高虹安表示,因應春節期間民生消費需求增加,部分事業單位仍需維持營運,市府特別叮嚀勞雇雙方,有關連假期間的出勤安排、工時限制及工資給付均應嚴格遵守相關法規。高市長強調,雇主在追求營運效能之餘,務必落實法規保障勞工,讓付出辛勞的人力獲得合理對待,攜手營造友善的勞動環境,安心共度春節假期。
針對連假期間的薪資核算,勞青處長吳達偉說明,事業單位應依勞雇雙方原約定的工作性質核實計算工資,若勞工於國定假日期間受徵得同意出勤,雇主應依法加倍發給工資,所謂「加倍發給」係指除當日原定工資照給外,需額外再加發一日工資。吳處長提醒,若出勤日適逢勞工的例假日或休息日,雇主應依各別性質給予加班費或提供補假,不得損及勞工法定權益。
勞青處補充說明,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出勤者,工資應加倍發給,並再次呼籲,春節是國人團聚的重要時節,雇主應體恤勞工犧牲假期投入工作之辛勞並如實核發酬勞。勞雇雙方若對連假期間之工時或工資計算有相關疑義,歡迎撥打1999市民服務專線,市府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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