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台中市科技執法測速照相設備數量名列全國第二,交通違規罰款收入年年增加,明年編列金額高達23.5億元,金額龐大,民進黨市議員李天生5日在市議會三讀議案第二讀會,討論115年度總預算案教育文化、交通地政部分質詢時,批評「把市民當提款機」,不僅民怨沸騰,同時罰款用途不明,要求刪減明年度罰款收入10億元。
市議員林德宇在質詢時則表示,市府應該針對騎樓停車管理,應盡速提出制定自治條例的期程、進度和作法,更要求市府要積極去突破困境,解決問題。針對測速照相設備,林德宇要求警察局和交通局應滾動式檢討設置的點位與速限,未來警察局在設置測速照相機的地點,也應提報市府道安會報審議,不能只有警察局單方以執法為目的,應考慮道路安全改善的狀況。
市議員李天生指出,台中市113年度編列交通違規罰款收入28.98億元,決算則增加至29.5億元,114年編列25.7億,115年則編列23.5億,數字驚人,市府一直不停開罰單,難道「人民該死」?
他表示,依「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直轄市、各縣市政府舉發案件,其罰鍰七十五%分配給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廿四%分配給各處罰機關、僅僅一%才繳給國庫,等於九十九%的罰鍰被地方政府拿走,成為市府的小金庫,但並未依規定提撥十二%辦理交通執法與交通安全改善,辛勞值勤的警察同仁也無法獲得獎勵,要求刪減明年度罰款收入10億元。
交通局長葉昭甫回應說明,交通違規罰款是依前3年度罰款平均值編列,和其他六都比較,並沒有特別高,依規定罰款收入無法專款專用,全部繳交市庫列為歲入財源,並分配給各機關使用,開處罰單是提醒民眾遵守交通規定,降低行車風險,減少車禍事故,至於罰款收入將用在道路標誌、標線等各項交通安全改善工程。
市議員林德宇則表示,交通罰單多產生市民抱怨,包括騎樓停車、測速取締的問題,是市民抱怨不滿排行前幾名。他先問交通局長葉昭甫,台中市政府針對騎樓停車,在大里接到太多檢舉罰單的陳情,市民抱怨憤怒,騎樓管理自治條例的提擬,是交通局主導還是都發局主導?到底是由哪個單位來主導?現階段有沒有一個期程?
交通局長葉昭甫答詢表示,騎樓停車問題,他在大里跑行程有聽到地方反應。第一從法源的部分,的確是連中央到現在都無法解套法源;第二,一般在停車上,就是個案來處理。如果市府訂自治條例,可以解現在法規的問題,那這是一個解方,可是問題是自治條例現在沒辦法解決這個問題。
林德宇說,高雄市政府的「高雄市騎樓管理使用自治條例」主管機關是工務局,等同於台中市府的建設局或都發局,但是其中還有三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第一個是警察局,針對騎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處罰,第二個是交通局,要認定騎樓通行及停車的範圍。以高雄市為案例,台中市政府到底有沒有要做?怎麼做?
林德宇問,高雄市政府「騎樓管理使用自治條例」可以停機車,那是否可以停汽車?全台灣有哪個縣市的騎樓管理自治條例是可以停汽車的?葉昭甫答詢表示,現在在做的,其實它的效益跟高雄是一模一樣的。可以停機車,不可以停汽車,全台灣都一樣,停汽車不行。
林德宇強調,到底台中市政府制定騎樓管理自治條例的期程、進度和做法為何?他要求盧市長,應該責令建設局、都發局會同交通局、警察局用更積極主動的方式去突破困境,解決問題,市府不能只推託卸責。
另外針對測速取締設備的設置,林德宇問警察局長吳敬田,台中市定點的測速照相機設置,是警察局規劃,警察局自行簽核嗎?是否會提報到道安會報跨局處共商?
警察局長吳敬田答詢表示,是由警察局所規劃的,規劃以後,會跟交通局就交通事故等工程,會去做協調。
林德宇說,根據內政部警政署最新資訊,全台灣測速照相設備排名,第一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有251處、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有214處,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有138處。從今年1月到10月取締超速裁罰案件,台北市30萬件,桃園市23萬件,台中市21萬件,台中市都名列前茅。
林德宇也說,在日前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的專案報告,不管是交通部或是內政部警政署,針對科技執法跟測速照相設備設置都提到要進行滾動式檢討。現行台中市設置測速設備都是由警察局所自行決定。
他要求,未來測速照相設備設置、調整或是撤除,務必要提交到每個月的道安會報來審議,希望定點測速設置地點,不能只有警察局單方以執法為目的,還要考慮到整個道安的狀況。吳敬田表示,可以,會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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