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市議會教育文化委員會1日進行新聞局預算審查,民進黨市議員江肇國嚴厲質疑,新聞局在明(115)年度於「新聞行政」項下編列的「有線廣播電視系統、流行音樂、法規宣導、違規查察取締、年度座談」等業務費共計16萬元,但自112、113年度起,這筆業務費竟連續兩年「一毛未花、全數流用」至其他項目。江肇國痛批預算編法根本沒有核實需求,形同局長的私房錢,想用去哪就用去哪。他並要求刪除此科目預算,委員會也通過刪除。
市議員江肇國表示,業務費依照年度狀況微調並非問題,但該筆項目「連續兩年一毛未花、全數流用」非常不尋常。業務單位在會中先說「明年度不會編、用不到」,後來又突然改口要舉辦座談會,說法前後矛盾,充分顯示出業務掌握度不足、編列邏輯混亂。預算不是備用金,不能先編列再看要不要用,事後再以其他方式硬凹。
江肇國痛批,議會絕不能對這種習慣性流用視而不見。不分藍綠議員都有明確共識,預算必須依科目用途執行,而不是拿來當作編列不實的理由。預算審查本就是為了確保每一筆公帑科目清楚、用途明確,如果流用成為常態,只會削弱議會監督與審查預算制度的意義。
江肇國最後指出,新聞局這幾年在預算執行上,流用的流用、沒用的沒用,問題其實不在「錢不夠」,而是在一開始編預算、掌握各科業務時就沒有想清楚。
他要求新聞局,未來編列預算時應更嚴謹評估,避免編列與實際執行脫節,預算都來自市民納稅,編列與執行都應該更精準、更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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