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臺中市議員吳佩芸14日在市議會民政委員會業務質詢指出,臺中市近幾個月發生多起違反家暴令再次施暴的事件,甚至發生被害人即使取得保護令仍被殺死的憾事,要求臺中市政府應正視高風險施暴者問題,完善安全配套措施,有效保護被害人人身安全。
吳佩芸首先指出,前幾天新聞報導臺中市發生取得保護令的幼童仍在家被父親持BB槍射擊大腿,甚至被連賞三個巴掌,各界紛紛質疑保護令有效嗎?
吳佩芸表示,擔任議員迄今也曾接到數起家暴案件的陳情,民眾常質疑:當加害者無視保護令,被施暴者要如何自我保護?也有人問報警有用嗎?警察說必須要現行犯才能逮補,是真的嗎?
吳佩芸隨即提出今年7月衛生福利部在立法院做的專題報告,並引述其中暨南大學家暴研究中心主任王珮玲的研究內容。根據該研究,在核發保護令後有8成的加害人未再有肢體暴力行為。
但是若加害人有犯罪前科、精神疾病、或有嚴重肢體暴力、性暴力、脅迫控制及跟蹤等行為時,加害人違反保護令、再次發生暴力行為的可能性會升高,需要有其他安全配套措施,才能有效保護被害人人身安全。
吳佩芸詢問社會局局長廖靜芝是否看過該份報告?廖靜芝回應表示,未看過該份報告,但報告也在告訴大家保護令雖然只是一張紙,但仍有八成的效力,要達到百分之百有難度,但仍會再努力、再做一些升級或更多的考量。
吳佩芸指出,報告已點出其他安全配套措施的重要性,並引用台師大社工系賴月蜜副教授的一段話「保護令不能只核發保護令,保護令會引來一顆子彈」,強調這段話的詮釋跟王珮玲主任的研究,都是同樣的結論。
吳佩芸強調,保護令對於低風險施暴者是有用的,但對於高風險施暴者,保護令就不該只有核發保護令,因為若只核發保護令,就會引來一顆子彈、一場報復、一陣毆打,如同日前多起新聞中發生幼童有保護令但仍被父親開槍射擊毆打、建設公司小開違反保護令打死前妻又棄屍、臺中火爆男不甩保護令猛砍母女、女剛領保護令警察護送返家遭埋伏猛砍。
吳佩芸進一步詢問社會局目前有哪些安全配套措施,能有效保護被害人人身安全?廖靜芝則回應,社會局可以提供相關的法律服務,但家暴防治工作不是只有社會局,還有警察局跟衛生局等等,是一個跨局處整合。
吳佩芸最後強調,社會局應加強現有家暴防治的安全配套措施跟服務,打破民眾迷思,讓被害人願意相信當遭遇家暴時,市府是可以提供幫助及保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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