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榮昌大甲報導】台中市議會2日針對「市府媒體宣傳預算與效益分析」進行專案報告,民進黨市議員施志昌在質詢中嚴厲批評,報告內容空泛、避重就輕,形同「混水摸魚」,未能如實呈現各局處實際花費與成果,形同規避議會監督。他強調,這份報告應予退回,待市府納入各局處完整經費資料後再行提出。
施志昌指出,議會要求的專案報告應是市府整體資料,但目前版本僅呈現新聞局的部分,根本無法反映全貌。他舉例,根據經發局資料,今年台中購物節共編列1975萬元、7311萬元與3億零450萬元三筆經費,但實際投入宣傳推廣的金額是多少?
經發局長張峯源答覆「約1300多萬元」。同樣問題再詢問社會局,每年公托宣傳費用多少,社會局長廖靜芝竟答不出來。施志昌痛批,「這就是最大的問題,沒有實際數據,議會根本無從監督。」
他進一步說明,市府各局處的業務宣導經費往往藏在「一般事務費」科目中,名稱涵蓋印刷、雜支、業務宣導、活動等,過於彈性,若不逐一統計,根本無法掌握市府究竟花了多少錢在媒體宣傳上。
施志昌並回顧,林佳龍市府時期,國民黨議員曾要求各局處自行提報經費總額並先刪減一半,再由會計室嚴格管控剩餘預算,以避免超支。這正說明「一般事務費」的使用高度彈性,若沒有各局處誠實揭露,外界根本無法掌握真實支出情況。
對此,副市長黃國榮回應說,新聞局是主要負責媒體業務與市府宣導的單位,其他局處多是配合活動,因此難以統計。但施志昌痛斥,此說法根本是「欺瞞議會、逃避監督」,事實上只要各局處會計室將歷年核銷資料整理,就能清楚計算每年投入媒體與業務宣導的總額。
施志昌最後強調,市府若真心重視透明與效益,就應全面統合各局處資料,公開揭露所有單位的媒體宣傳經費。唯有如此,議會與市民才能有效監督市府的政策效益,避免經費淪為市長個人形象宣傳,甚至出現重複投放與資源浪費。他要求此份報告退回重整,並呼籲市府盡快補正,以確保政策宣導回歸專業與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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