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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行政院邀集22位縣市首長,針對《財政收支劃分法》及補助辦法進行交流。台中市長盧秀燕13日親自北上出席,會中重申15縣市共同聲明的三大訴求,並指出關鍵不在於修法本身,而是在計算方式是否正確。她強調,只要採用合理算式,龐大的餘額就能夠分配出去,各縣市都能受益,呼籲中央展現誠意,勿再藉由修法拖延或削減地方財源。

市長盧秀燕表示,15縣市日前已共同提出三點訴求,包括:統籌分配款與一般性補助款應依立法精神合理分配並保障只增不減;一般性補助款應回歸公開透明的公式計算,不應淪為申請制;中央既已核定的補助款,不得任意刪減或拖延,以免影響地方施政。

盧秀燕指出,外界認為財劃法導致300多億元無法分配,但事實上問題並非出在立法,而是算式。她引述桃園市副市長王明鉅日前公開演算的說法,若僅採「一道算式」,確實會產生龐大餘額;但若採「兩道算式」,這筆300多億元就能合理分配,各縣市皆可受惠。

盧秀燕進一步表示,台中與桃園立場一致,認為修法並無問題,但最擔心的是中央以修法為名,實際卻是拖延或削減地方財源。她呼籲,若中央認為修法必要,應該訂出明確期程,不應無限期延宕;若有誠意,一個月內即可完成修法,否則只會影響地方預算編列與建設推動。

中市府法制局長李善植也在媒體投書指出,新版財政收支劃分法所訂統籌稅款分配公式,分子按本島各市縣及離島分開計算、分母則規定按全部市縣計算,致明年統籌稅款尚有未分配數額;行政院補充,分母變大導致有三四五億元無法完全分配,應重新修法才能解決。但觀諸新版財劃法,似無行政院及財政部所說因搞錯分配公式的分母數,導致統籌分配款無法完全分配的情形。

李善植進一步指出,以離島三縣市分配款項來說,財劃法規定可供分配款項百分之二點五,若按照法條所定權重計算、比例分配予離島三縣市,應無可能無法完全分配。再者,條文所定之百分比,只是作為離島三縣市分配各該目權重款項之比率計算基準,分母是離島三縣市或全國廿二縣市,並不會影響分配比率。

按條款來說,離島各縣市轄區之土地面積占本島各縣市土地面積總合之權數,占百分之十。不管分母是離島三縣市或全國廿二縣市的土地面積,三縣市彼此間的面積比率並不會變。也就是用此等比率分配可供分配的款項(百分之二點五)中的百分之十即可。

簡單來說,財劃法所定分配額度,就是一塊大餅(百分之九十點五)給本島十九縣市分,一塊小餅(百分之二點五)給離島三縣市分,各縣市實際分配額就依不同指標計算下得出的比率分配,殊難想像會無法分配。

李善植表示,財政部一方面承認統籌稅款屬地方政府財源,中央不能移作他用;一方面又拘泥分配公式分母,認為無法完全分配而保留三四五億,刻意忽略財劃法所定統籌稅款應依法計算全數分配予地方政府之意旨,顯然是吹毛求疵,故意刁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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