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胡語真台北報導)張靜律師說法官應超出黨派之外,依據法律審判。此是憲法規定的法官義務,也因此授予法官終身的職務保障。任一法官若違背此一義務,雖非人人可以制裁,但受公眾最嚴厲之批判,乃是最為低度的制衡。法官是政府任派之公務員,本無免於公眾言論監督的特權,乃法治國家之當然。 張靜律師在為彭文正教授出庭之時,見法官違背良心與憲法義務,背棄職務而退庭,因而義憤填膺,發法官渾蛋之語而評判之,不過代民發聲而已。雖不免狗吠火車之譏,但仍為正氣之舉,無可究責。 然台灣司法官之心竟如玻璃之脆弱,以公然侮辱之罪加諸張律師,以拘役8天得易科罰金8000元刑諸張律師。 此時不免輕賤台灣法官之尊嚴,並侵犯人民批判官員的言論自由。 故張靜律師毅然決定入監考察8天,並由司法改革一眾志士在其入監考察前夕舉行燭光晚會,為台灣司法尊嚴惜別,並力挺張律師繼續改革司法,捍衛民權。 《惜別晚會時間與流程》 2025.08.14(四)晚上17點至20點 總統府前凱道格蘭大道 有冤得可以一起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