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峯毅/雲林報導】為鼓勵民眾參與瀕危物種族群及重要棲地保護行動,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持續與地方政府合作推動「瀕危物種及重要棲地生態服務給付」,讓配合制度執行保育措施的友善生產者和社區居民能申請領到「生態薪水」,創造生態與經濟的雙贏!雲林縣政府今(114)年首度開始加入行列,推動「雲林縣瀕危物種及重要棲地生態服務給付推動計畫(陸上魚塭)」,廣邀麥寮、臺西、四湖及口湖等四鄉的陸上魚塭養殖戶參與,營造候鳥友善環境場域,守護雲林沿海濕地珍貴的候鳥資源。
為保護瀕危候鳥棲地並推動生態友善養殖,雲林縣政府今年首度加入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瀕危物種及重要棲地生態服務給付」行列。(圖/記者蘇峯毅翻攝)雲林縣政府生態服務給付受理申請期間為即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方案內容為符合資格之養殖戶,在魚塭收成後於114年10月至115年4月期間,維持水位不超過30公分至少1個月,並配合友善管理措施,包括全期周圍塭堤不使用除草劑、毒鼠藥、毒餌、非友善的防治網等,為水禽候鳥提供覓食與停棲空間,每案申請土地面積不得小於0.1公頃且申請面積最高5公頃,每公頃可獲新臺幣1萬元獎勵金,申請達5公頃最高可獲5萬元獎勵金!
「雲林縣生態服務給付」官方Line群組,歡迎民眾加入諮詢方案相關資訊。(圖/雲林縣政府提供)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表示,本次雲林縣政府所推動的計畫,正是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中「彰雲海岸濕地保育軸帶」的一環。該區為候鳥遷徙的重要廊道,具高度生物多樣性價值。透過中央補助機制,支持地方政府結合農漁業生產與友善環境,讓保育不再只是保護區內的事,更能在日常生產環境中落實。此次合作預計將嘉惠200餘公頃陸上魚塭,不僅提升生態系服務功能,也展現中央及地方協力推動自然共融土地利用的行動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