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二名男子各駕駛自用小客車,在行經台中市清水區港埠路4段與中清路9段北端引道路口,因未注意車前狀況,導致發生碰撞,其中一輛車側翻,駕駛受輕傷被送醫並無大礙,案由清水警方調查責任歸屬。
此案發生於14日上午7時50分,在台中市清水區港埠路4段與中清路9段北端引道路口,谷姓男子(52年次)駕駛自用小客車,沿港埠路4段南往北方向左轉中清路9段北端引道,劉姓男子(95年次)駕駛自用小客車,沿港埠路4段北往南直行,雙方於路口發生碰撞後,谷姓男子所駕駛的車輛側翻,導至谷姓男子肌肉疼痛,但無明顯外傷,而且意識清楚,被送梧棲童綜合醫院就醫,而劉姓男子則為輕微擦挫傷,並未就醫,雙方駕駛經警方酒測均無酒駕情事。
清水警方呼籲汽車駕駛人,在行經於無號誌引道路口,應確實減速慢行並注意車前狀況,隨時提高警覺,以確保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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