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第2期(4月)自辦職前訓練招訓簡章
連佳振
樂齡求職銀向新篇
鹿港慶端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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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聰挺/新竹報導】林姓男子從嘉義來尖石爬山,不小心弄丟了手機,竟然謊報手機被搶,橫山分局調閱沿線監察視畫面,發現根本沒這回事。林男眼見謊話扯不下去了,才坦承是為了想要獲得保險公理賠,才想出這個餿主意!

橫山分局日前接到嘉警察局第一分局長榮派出所單一窗口案件轉報,報案人林姓民眾稱在尖石鄉高台山爬山時,拿出手機要拍風景,未料手機竟遭陌生男子人搶走,但沒看清楚對方正臉也不知道對方往哪裡逃?

搶奪案件屬於重大刑案,橫山分局獲報後,立刻調閱沿線監視器、查詢車行軌跡等,皆未發現可疑人車,又因為報案時間與發生時間有一定間隔,且林男反覆強調不想提告,只是想找回手機,偵辦員警愈發感覺奇怪,懷疑案件的真實性,於是致電報案人的劉姓友人,加以釐清案情,劉男竟表示林男因保險不受理遺失、竊盜,而只理賠竊盜、搶奪,突發奇想到派出所報假案,才發生了這齣鬧劇。
   
橫山分局呼籲,民眾報案後,警方會開啟刑事調查程序,清查相關犯罪行為,以利在最短的時間內偵破案件,若無故報案,除了將耗費大量警力及公務資源外,更可能因涉犯刑法第171條未指定犯人誣告罪及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而遭警方移送法辦,民眾切勿因貪圖小利而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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