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峯毅/雲林報導】雲林地方法院一名法官日前在法院附近便利商店購買早餐時,憑藉多年審理經驗,當場發現一名男子形跡可疑,經通報檢警後,成功攔截詐騙款項20萬元,並逮捕詐騙集團的李姓車手。雲林地方檢察署隨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獲准。

警方查明,該名李姓車手(62年次)剛剛從被害人手中收取20萬元詐騙款項,佯裝理財專員以假投資、保證獲利為誘因行騙。警方當場搜出偽造合約書、收據、行動電話及工作證等證物。
雲林地檢署檢察長黃智勇獲悉後,立即指派彭彥儒檢察官深入偵辦。經檢察官訊問,認定李姓車手涉及刑法第339條之4第2項、第1項第2款之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同時涉犯行使偽造私文書、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名。
由於本案犯罪嫌疑重大,且李姓車手有可能勾串共犯、反覆實施詐騙行為,檢方遂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於當日獲法院裁准。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朱啓仁提醒,詐騙集團常以假投資、保證高額獲利為手法誘騙民眾,並透過車手當面收取現金。檢方呼籲民眾應提高警覺,切勿輕信來路不明的投資機會,特別是要求現金交易的行為,極可能是詐騙。如發現可疑車手或遭受詐騙,請儘速報案,與政府聯手打擊詐欺犯罪,減少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