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原銘、張皓傑台中報導】不少民眾喜愛使用當地運動中心健身,但各縣市女性運動權益卻大不同,新北、台南部分運動中心的女性可享有月票使用36天的優惠,若以一年計算,等於一年可免費使用2個月,但反觀同屬六都的台中市運動中心卻未有類似政策,未能顧及女性需求。對此,民進黨台中市議員江肇國批市長盧秀燕「口口聲聲稱自己是媽媽市長,但對女性權益卻不當一回事。」
對此,運動局回應表示,台中市各國民及兒童運動中心持續與市府共同合作,推廣運動平權概念,運動中心月卡則採不分性別優惠措施,包括朝馬、潭子、南屯國運中心的游泳池,以及朝馬及南屯國運中心的健身房均推出月票40天優惠,鼓勵全民共同參與。
同時,針對女性也推出專屬課程、母親節、38婦女節優惠,以提高女性運動參與率,針對運動中心周邊居民亦提供折扣優惠,如北區及長春運動中心除在地區域居民優惠外,近期更擴大到東、中、西區市民,盼透過多元、多面向的方式,鼓勵市民出門運動。
江肇國指出,新北市新莊運動中心、台南市永華國民運動中心等地,已考量女性生理期影響,將運動中心月票的使用天數從30天延長至36天,確保女性運動權益不受影響。然而,台中市目前運動中心的月票價格與使用方式卻未區分性別,也未針對女性特殊需求提供彈性規範,顯然有檢討空間。
江肇國進一步提到,盧秀燕過去擔任立委時也曾關心女性運動權益,甚至提出女性購買公立泳池月票應享折扣,但如今擔任市長,這些承諾全都拋諸腦後。他直言:「盧立委做得比盧市長用心」。江肇國認為,市府應展現積極態度,比照其他縣市的作法,讓女性在生理期也能合理安排運動計畫,不會因為硬性規定而權益受損。
江肇國批評,「盧秀燕當立委時知道女性運動權益的重要性,當上市長後卻毫無作為,經常強調自己是六都唯一的女市長,更應該將女性權益優先考量,這究竟是記性不好,還是過去的承諾只是為了選票?」他呼籲市府應立即檢討現行運動中心收費制度,提出具體改善方案,以保障台中市女性的運動權益。
運動局回應指出,市府除長期致力於推展女性運動,亦針對場館設施進行優化,包括哺集乳室優化、設置親子停車格等,自市長盧秀燕上任以來,女性運動人次逐年攀升,女性進場人次由原先約119萬多人成長至112年已突破137萬多人,去年更突破140萬人。感謝各級民意代表支持台中運動發展,將持續推廣運動平權,優化運動環境,讓運動更友善、更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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