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洪姓男子駕車途中,於沙鹿區臺灣大道六段1032號前,突然駛入對向車道發生碰撞事故,導致二名司機均受輕傷,肇事責任由清水警方調查中,洪姓男子違規部分還須受罰。
本案發生於30日下午,洪姓男子(74年次)駕駛租賃小客車沿臺灣大道六段北往南方向行駛快車道,至沙鹿區臺灣大道六段1032號前,因不明原因逆向駛入對向車道,與對向由王姓男子(56年次,駕照正常)所駕駛的自用小客車發生碰撞,導致雙方駕駛皆受傷送醫救治,傷勢均無大礙,駕駛也都無酒駕情事,相關肇事責任將依規定蒐證調查後,移請清水警分局交通警察大隊分析研判。
洪姓男子逆向駛入對向車道部分,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3款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處新臺幣600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警方呼籲駕駛人行駛道路應遵守標誌、標線及務必注意車前狀況,以維護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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