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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市府在今年十至十二月間,國慶和元旦時在全市街道掛上國旗,彰顯國家節慶氣氛,但民進黨台中市議員陳俞融29日表示,收到民眾陳情指出,國旗懸掛位置竟會遮擋重要路標及科技執法設備,恐讓用路人誤觸法網。

市議員陳俞融指出,此問題從去年就存在,經多次反映市府仍未見改善,今年經自己實際勘查,也發現在崇德路、五權路、中清路等重要幹道仍可見相同情形,批評市府行政粗糙、效率堪憂。

陳俞融說,民眾屢次向議員服務處陳情,指國旗隨風飄動時會遮擋路名牌及測速照相警示標誌。但當服務處向市府反映時,各局處卻只會相互推諉,從警察局推給建設局,建設局再推給包商,讓一件簡單的改善工作遲遲無法完成。

陳俞融質疑,若用路人因看不見測速照相警示標誌而收到罰單,究竟該如何申訴?市府該負起相關責任。陳俞融批評,連掛國旗這麼基本的工作都做不好,市府行政效能令人擔憂。

陳俞融說,慶祝國家重要節日是好事,但不應犧牲用路人的權益,呼籲市府應立即改善國旗懸掛位置,避免影響用路人權益,避免類似情況在下次國慶時或元旦時再度發生。

陳俞融建議市府,在未來與負責懸掛國旗包商簽訂契約時,應明確於契約中載明國旗懸掛位置不得遮蔽重要路標及執法設備,讓市民可以安心用路,也避免產生爭議。

陳俞融也要求建設局及警察局進行橫向聯繫,提供相關建置路口科技執法設備及測速照相公告地點,檢視國旗、路樹或其他活動標誌、標語旗幟,在懸掛時務必避開相關警告牌面,避免執法爭議。

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回應表示,如有測速照相「警52」警告牌,被國旗擋到疑議,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2第3項規定,對於測速執法路段,在一般道路應於100公尺至300公尺前,在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應於300公尺至1,000公尺前,設置測速取締標誌。

交大指出,本市68處科技執法路口,依各路口實際狀況,於每個行向設置2至4面警示牌面,合計共607面,目的就是能更明確提醒用路人遵守交通,減速慢行。若發現設置之警告牌面確實皆被遮蔽致無法讓用路人清楚辨識,將視個案情形撤銷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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