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為政彰化報導〕彰化縣府113年採購24輛警用汽車、121輛警用機車,昨(11)日下午由王縣長授車給警察局,王縣長說,「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縣府編預算,逐年汰換逾齡警用汽機車,今年以3340萬元採購24輛警用汽車、121輛警用機車,明年再編列近3800萬元,將採購24輛警用汽車、110輛警用機車,提高警察打擊犯罪、維護治安的機動力。
王縣長恭喜警局今年在治安和交通工作優異表現,獲中央評核多項獎項,治安部分獲113年度上半年偵防詐欺犯罪工作評核特優,交通方面獲全國道安「金安獎」交通執法組第1名,社區治安評鑑連續18年特優,感謝縣警局長陳明君,帶領團隊的辛勞,讓縣政更穩定,讓大家有一個宜居環境。
王縣長指出,老舊辦公廳舍將加速整(修)建,包括已竣工的田尾分駐所、萬年派出所、埔鹽分駐所,興建中有福興分駐所,規劃設計中的原斗派出所等6處辦公廳舍,總經費高達5億6500多萬元,讓警察辦公廳舍更現代化。
警局表示,本次購置的巡邏車,具高剛性車體,有效強化駕馭穩定性和安全性,車身採低重心設計,可確保高速行駛平穩,讓員警面對歹徒時有安全防護。巡邏機車體積小,機動性高,不受地形限制,有節能功用,充分發揮「螞蟻雄兵」功效,有效提高員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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