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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一名駕駛開車途經沙鹿區向上路上坡路段,卻追撞開在前面的二輛車,導致前面一輛車因而撞到分隔島,肇事駕駛卻於事後棄車逃逸,清水警方將通知到案,並予以開罰。
    
這起事故是發生於10日下午6時36分,位於沙鹿區向上路六段快車道西往東方向,A車駕駛自小客車,沿沙鹿區向上路六段快車道西往東方向行駛,至事故地點追撞前方B車由張姓女子(71年次)所駕駛的自小客車與C車由林姓男子(80年次)所駕駛的自小貨車,

導致B車續推撞置放於分隔島上已倒塌之路燈桿,並無人因而受傷,A車駕駛於現場棄車逃逸,B車及C車經酒測後無酒駕情事;經查該路燈桿係今年11月19日發生於向上路六段之事故撞斷後暫置放於分隔島還有待相關單位處理中,並非此次交通事故造成。
    
有關A車駕駛警方已即時掌握身分,將通知到場釐清事故原因,另現場逃逸部分,已違返道路交通處罰條例62條第1項後段規定:「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未依規定處置逃逸者,處新台幣10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罰款及吊扣1至3個月駕駛執照」,警方將予以開罰。
    
警方在此呼籲駕駛,行車務必隨時保持車距及注意車前狀況,事故發生後亦應通報警方到場協助處理,以維護自已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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