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朝枝∕南投報導〕縣府依據行政院性別平等政策綱領,鼓勵人民團體於組織章程增訂理事、監事組成單一性別至少1/3之比例,以倡導人民團體性別平權及減少決策角色之性別落差,113年10月份有1個社團將「理事、監事任一性別比例不低於1/3」納入章程,為南投縣觀光文化教育農業發展協會。
另有9個社團進行理事、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理事、監事組成符合單一性別至少1/3比例之規定,分別為南投縣國際工商經營研究社、南投縣東螺媽祖文化協會、南投縣百貨商業同業公會、南投縣集集鎮集集社區發展協會、南投縣觀光文化教育農業發展協會、南投縣水里鄉銀髮族愛樂聯誼協會、南投縣聖祥文化關懷協會、南投縣南光國民小學教師會、南投縣名間鄉三光社區發展協會。
另依據人民團體法規定,受理縣民申請許可立案社團組織,10月份共有6個社團完成立案籌組,分別為南投縣觀光文化教育農業發展協會、南投縣重機協會、南投縣青春客永續宜居發展協會、南投縣東螺媽祖文化協會、南投縣台灣獅竹鹿會、南投縣聖祥文化關懷協會等。
截至10月底,本縣立案之人民團體共有1,596個,不包含278個社區發展協會,立案數量前三名之團體類別為社會服務及慈善團體524個、學術文化團體341個、經濟團體190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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