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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水產煉製食品種類繁多且深受消費者喜愛,製作過程中常會使用食品添加物,如防腐劑、過氧化氫、著色劑等增加產品口感、色澤及延長保存期限。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今年度啟動「水產煉製品製造業稽查專案」,加強把關該類產品,抽驗101件水產煉製產品及原料,查驗42件標示,另也全面查核台中市10家製造業者,結果皆全部符合規定。

食安處說明,此專案共查核10家製造業者,包含近2年內未被稽查、高風險業者,其查核重點包括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產品責任保險、食品業者登錄資訊、原料來源與使用合法性等,也同步抽驗水產品煉製產品與原料共18件,及查核食材(品)標示18件,其結果均合格。

此外,也針對餐飲業者、校園、生鮮賣場與雜貨商店等51家場域,抽驗水產煉製產品,包含魚丸、魚漿、天婦羅、黑輪、甜不辣等83件,分別檢驗動物用藥、防腐劑、硼酸及其鹽類、過氧化氫、重金屬、漂白劑等,並查核食材(品)標示24件,結果全數合格。

食安處指出,此次製造業者環境衛生查核結果,發現部分業者常見缺失有尚未辦理年度從業人員體檢及管線髒污等,經限期改善後均已複查合格。另也查核食品業者登錄、追蹤追溯查核結果等皆符合規定,後續仍將持續督促業者提升產製衛生,讓食安更有保障。

食安處長傅瓊慧提醒,選購水產煉製品留意四大重點,包含一、製作及販售場所環境衛生;二、選擇信譽可靠的優良商家與添加物較少的產品;三、留意保存日期及條件(冷藏7℃以下、冷凍-18℃以下);四、食材充分加熱,中心溫度需達75℃,且盡快食用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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