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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記點記次新制宣導與懶人包

【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許多長輩或子女,透過每月向往生互助會繳交互助金,希望等到年老離世,能多領取一筆互助金來辦理身後事。民進黨台中市議員林祈烽21日在市議會民政業務質詢指出,他發現,自民國111年追蹤查核相關資料,原本台中市已列管的九個老人互助會,迄今卻只剩下六個老人互助會持續列管中,明顯已有三個老人互助會不知去向,近萬名的會員權益被消失。

面對中市府的「不聞、不問、不協助」的消極態度,就連剩下列管的六個老人互助會,相關查核資料也是一問三不知。對此,市議員林祈烽、謝志忠、張玉嬿、王立任與黃守達等議員共同譴責,樣樣只會推說中央沒有明訂查核機制,根本市府只是不作為的藉口。

明明盧市長就可以針對食安及空污,訂定相應的自治條例,卻始終不願意依循《內政部輔導社會團體往生互助事項處理原則》,來主動訂立《台中市往生互助管理自治條例》保障長輩們的手尾錢,明顯就是踢皮球。

市議員林祈烽指出,早在民國102年胡志強市長與社會局王秀燕局長,就曾公開向市民喊話「往生互助會政府納管,民眾權益有保障」,當年還有十個團體登記辦理往生互助業務,11年要過去了,只剩下六個老人互助會,卻還有2萬多名的會員的權益沒有受到實質的保障。

在議場上,市議員林祈烽特別準備象徵台中市老人互助會現況的黑箱,希望中市府能體恤這些長輩的棺材本,主動協調各局處協助社會局,不能一直消極的等到長輩權益受到侵害,才請他們自己依循民刑事的救濟途徑,應該化被動為主動,加強財務收支查核,擬定具體作為適時資訊揭露,來為長輩把關 ,不要再讓互助會成為三不管地帶。

林祈烽重申,市府一直認為互助金繳付為會員間的互助行為,屬於私權契約,社會局只能進行會務監督輔導其運作,無法針對其經濟行為進行准駁,但市府既然針對食安可以強推《台中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即使部分條文遭函告無效,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還要再研議上訴,針對空污也制定《台中市重大空氣污染管制自治條例》送行政院核定中。

盧秀燕身為媽媽市長,除了重視市民朋友的食品安全及空氣品質,對於長輩們的棺材本也應同等重視,希望市府加速訂定《台中市往生互助管理自治條例》來保障長輩們最後的手尾錢。

副市長黃國榮回應表示,目前台中市立案的往生互助會僅剩六個團體,人數並不多,後續會責成社會局積極研議相關自治條例。社會局局長廖靜芝也補充,互助行為非儲蓄概念,要視當時有多少會員繳納互助金、有多少會員離世,扣除行政費用加上其入會年資計算後,才能知道往生長輩能領多少互助金,目前僅依據人團法監督社團,沒有輔導互助會相關業務,後續會加強宣導工作。

社會局則表示,往生互助契約為私權契約,依人民團體法的法定職權,社會局僅監督會務。社會局每年皆委請會計師查核列管的社會團體會務與財務(含往生互助事項),並在社會局官網公告查核節錄報告,以行政指導方式函請該會與會員充分溝通,依契約履行。

此外,社會局也有製作往生互助會宣導單,提供各區公所及法制局等單位協助張貼發放,並於官網持續加強宣傳,提醒民眾注意風險。

針對議員建議地方訂定自治條例,社會局說明,市府曾2度邀請會計師、律師、專家學者、內政部召開研商會議,會議共識為往生互助業務涉及限制人民權利及憲法位階保障的權益,宜由中央以法律訂定,不宜由縣市政府訂定自治條例管理,對此,社會局亦已函請中央研議設立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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