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充電式電蚊拍使用輕便,為除蚊家電的熱門選擇,然而充電式產品使用上仍有潛在風險,國內就曾發生數起因電蚊拍充電時間過久導致起火事件。台中市政府法制局為保障民眾使用安全,隨機採購8款手持充電式電蚊拍商品,檢驗結果均符合國家標準,商品標示亦符合商品標示法規定。
法制局長李善植說明,今年台中市東區民宅曾發生捕蚊拍充電時引燃火災事故,法制局除協助消費者與業者達成和解外,為瞭解市售手持充電式電蚊拍之安全性,特隨機選購8款商品,依據CNS 60335-1國家標準,針對「漏電流」、「耐電壓」及「連續充電168小時」等3項目進行檢測,漏電流及耐電壓試驗主要為檢測使用者可能接觸部位的絕緣狀況是否良好,以避免發生觸電的危險。
李善植補充,其中「連續充電168小時」則是檢測異常使用(長時間充電)時是否會發生危險狀況。依據專業機構檢驗結果,H&K家居三層007充電式電蚊拍、歌林充電式二合一電蚊拍、Karrimor大斜面滅蚊拍、勳風充電式兩用電蚊燈拍、旺德鋁合金伸縮折疊式電蚊拍、憤怒蛙USB充電式強力3層電蚊拍、ADAMOUTDOOR摺疊電蚊拍(二代)及羅蜜歐USB鋰電池充電式小黑蚊電蚊拍等8款產品,在上述3項品質檢測均符合國家標準。
法制局消保官表示,經過經濟發展局檢視,這8款商品均有中文標示製造(進口)商資料、原產地、製造年份、製造號碼、規格、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符合商品標示法、電器及電子商品標示基準規定。
另外,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預計於115年7月起將「充電式電捕昆蟲器」納入應施檢驗項目,屆時,此類商品均應取得檢驗合格登錄證書才可進入市場銷售。在新制施行前,呼籲各產銷業者本於企業社會責任,預先自行檢驗產銷商品是否符合國家標準,以確保消費者使用安全。
此外,消保官提醒消費者選購時應留意商品標示是否完整,使用前詳讀注意事項及警示等資訊,使用時遵守商品標示的使用方法操作,充電時不要啟動開關,充電時間勿超過說明書建議的充電時限,且避免在有可燃性物質或爆炸性粉塵場所使用,亦不可讓孩童接觸。手持充電式電蚊拍是方便有效的防蚊工具,但安全使用仍是首要之務,使用者必須高度商品使用風險,以確保自身及家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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