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市議會16日舉行法規委員會審查議案議程,針對市府地政局推動修正「臺中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一案,藍綠多位議員都提出意見,認為此修正案一旦通過,可能會對台中市多數持有房屋的民眾造成極大影響。因此,參考其他五都的做法,再來進一步檢討和討論,最後召集人陳俞融決議,將全案保留至下次委員會再審議,並附帶4項意見,包括請市府於下次會議前提供目前台中市空屋、屯房、出租等情形,並且提供五都制定情形、提供通過後影響戶數情形以及提供通過後對市府財政影響評估。
對此,地方稅務局長沈政安回應說明表示,市府所提送的版本是完全依照財政部所訂定的課稅基準來制定,與其他五都一致。
法規委員會召集人陳俞融強調,市府此次修正案若通過,將會影響到約10萬名市民的權益,如此龐大的影響,需要更審慎周全的討論,因此決議將全案保留至本會期11月22日第二次法規委員會開會時,再行審議。
陳俞融提到,市府目前的修正案,其他五都法規會在此自治條例上尚未有討論或決議,台中市應參考其他五都的經驗,周延討論及評估,確保每一位市民的權益。
副召集人李中則說,市府不應急於通過,而是應該更為審慎,先參考其他五都對於房屋稅徵收率的調整方向後,後續針對此項修正,委員會再進行完整討論。
市議員江肇國表示,希望房屋稅調升能有效打擊囤房情形,但從上次修法至今,市府對於空屋以及租屋市場的影響沒有清楚調查統計,難以評估政策的效益,且除了稅率之外,稅基的合理性掌握在市政府手上,也應一併檢討,才能回應民眾對居住正義的期待。
地方稅務局長沈政安回應指出,目前已經通過的縣市包括新竹縣/市、彰化、嘉義、台東及連江縣;在直轄市部分,台北市也已經在今天通過議會法規委員會審議。
沈政安說,中市地稅局會依據法規委員會審查的附帶決議,在下次議會開會前補充其他縣市的修法進度及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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