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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記點記次新制宣導與懶人包

【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為協助65歲以上長者,從原本充滿障礙、不方便的生活居住環境,換居到友善生活服務系統的社會住宅,台中市政府自今年4月推出「長者換居社會住宅隨到隨辦專案」,但民進黨台中市議員陳俞融6日表示,經調閱資料發現,該專案自開放受理申請以來,到目前為止已經過了5個多月,僅有2件申請,其中更只有1件成功入住,批評市府申請條件限制多,換居回饋少不吸引人,也未加大宣傳力度,導致實際成效不佳。

對此,中市住宅處回應說明,台中推動長者換居社會住宅隨到隨辦專案,協助長輩換居至擁有「日照中心」或「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等完善社福資源的社會住宅,長者除不受名下已持有房屋限制,財稅收入條件與一般市民相同外,更可優先候補進入社宅,改善生活品質。同時,長者換居社宅的租金也能享有優惠折扣,且租賃契約1次簽訂3年,3年期滿後經資格審查符合,得再續租,合計租期最長可達12年。

此外,長者現持有的住宅若參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更享許多優惠,包括免費的租屋管理、比照自用住宅稅率課徵的房屋稅與地價稅、每月1萬5千元的所得稅扣除額、每年1萬元房屋修繕補助及居家安全保險費用補助等。

市議員陳俞融指出,該方案雖旨在協助65歲以上長者搬遷至更友善的生活環境,但實際執行效果卻令人失望。因為台中市符合申請資格的潛在對象高達26萬3945人,這些人都是65歲以上,且在台中市僅持有一戶住宅的長者,如此龐大的目標群體,卻只有2件申請,這不僅反映了方案的效益極低,更說明了整個政策根本無法吸引長者。

陳俞融說,市府設定的申請條件過於嚴苛,諸多限制大大降低了長者的申請意願。例如,申請人及其共同居住者的每月平均所得需低於最低生活費的3.5倍,所持有的不動產金額也要低於中低收入戶的不動產限額,這些條件不僅降低了申請意願,更與提供無障礙環境給長輩的初衷背道而馳。

陳俞融提到,根據市府資料,大多數詢問該方案的民眾表示需要評估自身生活習慣是否適合社宅後才會提出申請。陳俞融認為,這反映出市府長者換居社宅方案宣稱可提供的社區支持、多元社福設施與共享空間等服務,並未真正切中長者的實際需求。

陳俞融說,這個方案本應是為長者提供更好的生活環境,但現實卻是無人問津。市府必須反省,為什麼會出現如此大的落差?陳俞融建議市府,應立即檢討並放寬申請條件,提高方案的吸引力,同時增加優惠措施,使長者能真正感受到換居的好處。

陳俞融表示,應加大宣傳力度讓長者廣為周知,以及重新評估社宅現有提供的服務,確保能夠切實滿足長者的實際需求,才能讓長者換居社宅方案,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為台中市長者創造優質的生活環境。

中市住宅處回應表示,有關申請資格條件,住宅處參考各都既有方式,並無較為嚴苛或優惠不足的情形,今年4月實施以來,已吸引10多名長者或家人來詢問換居方案。

由於長者生活模式較固定且有習慣生活圈,換居到陌生環境屬重大決定,因此經民眾評估後,目前已有1戶成功換居、2戶申請中。市府將持續擴大宣傳並依據執行成果滾動調整,鼓勵更多長者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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