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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記點記次新制宣導與懶人包

【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霧峰警分局成功派出所巡佐李守正、警員郭靜雯於日前9時16分許,接獲報案在大里區長春路巷弄內有一名老翁稱其機車不見,需要警方協助。

警方到場了解,年近66歲的賴姓老翁說話斷斷續續,無法準確說明機車的停放位置,只記得在某個玉米田附近,經過警方一番努力溝通後,終於明白老翁表達的意思,賴姓老翁稱前一天早上騎機車至竹子坑吃完早餐,隨後到金玉宮休息,當他準備騎車回家時,卻發現機車不見,只好請家人載自己回家,隔天才又想到要報警。

經警方判斷賴姓老翁可能因一時健忘,不記得機車停放位置,為謹慎起見,立即調閱監視器,確認賴翁兩天前騎機車出現在大里區健東路與練武路口附近,考量到賴翁行動不便,警方主動前往附近搜尋,巡佐李守正憑藉熟悉當地地形,沿著老翁描述的路段仔細尋找,煩惱遍尋無果時竟在路上發現一輛機車停在路中間,正是老翁遺失的機車。

警方隨即通知賴翁前來認領,但由於賴翁左手不便,除了該輛改裝成腳煞的機車外,老翁無其他交通工具可行動,警方遂再度驅車回到賴翁住處,親自載其至現場牽車,賴姓老翁見警找回車輛,開心的向警方道謝,並謝謝警方耐心的為民服務,讓他又有交通工具可以在路上趴趴走了。

霧峰分局長廖誌銘提醒,民眾外出時務必留意自身財物及交通工具的停放位置,特別是年長者應與家人保持聯繫,出門在外更要留意自身安全。此外,若遇突發狀況或需要協助,應儘快尋求警方幫助,警方將隨時提供支援與協助,確保民眾的安全與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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