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服務處_青年就業服務
交通違規記點記次新制宣導與懶人包

【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去年家庭收支調查結果,112年台中市民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約111.7萬元、平均每人可支配所得約39.4萬元,雙雙位居六都第四。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30日指出,自市長盧秀燕108年上任以來迄112年,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從108.2萬成長至111.7萬,平均每人可支配所得則從35.2萬成長至39.4萬。 
  
經發局長張峯源表示,家庭收支調查是政府改善人民生活、制定社會福利政策的重要依據,其中重要經濟指標「每戶可支配所得」,即家庭所得總額,減去無法自由支配使用的非消費性支出,如各式賦稅、利息、保費、禮金後,即為可支配所得,可用在消費或儲蓄;其中「家庭所得」涵蓋家庭成員的薪資收入、利息收入、分紅、執業所得及獲得捐贈、政府各種津貼等,又以與產業結構密不可分的薪資收入占大宗。  
  
張峯源說明,從提升所得面部分,台中產業結構以精密機械製造業為核心,近年來已逐步跨入航太、半導體、風電等高附加價值產業,搶攻國際市場如美國奇異、空中巴士高階訂單,加上近年來高科技產業如美光、台積電擴大台中投資布局,帶動相關龐大供應鏈如設備、檢測、原料商移入,創造高階就業機會。  
  
另外,台中繼106年躍升全國第二大城以來,受惠企業投資持續成長,加上中台灣獨有的交通區位優勢,帶動中部9縣市人口遷入台中就業,今年4月人口再度突破285萬大關,也挹注家戶所得持續攀升。  
  
張峯源補充,從減輕生活開支部分,可支配所得代表「每人享有之經濟福利」,反映真正的生活福祉,更能綜合考量城市交通、民生經濟、社會福利及休閒環境等多元生活面向,盧市長上任以來,力推各項社福措施,打造願生敢養的環境,公托每月僅需1500元,家長負擔全台最低;又推動雙十公車減輕通勤族負擔,盼透過各種面向,讓市民實質可享受的經濟福利獲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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