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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記點記次新制宣導與懶人包

【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台中市沙鹿區向上路6段,發生車輛撞毀號誌桿,清水警方呼籲駕駛人行車前應檢查車輛狀況,並不得超載上路,以免發生行車危險。
    
警方指出,吳姓男子(76年次)駕駛自用大貨車,沿沙鹿區向上路六段東往西行駛外側快車道,行經向上路6段時因煞車失靈碰撞中央分隔島上號誌桿,以及停等紅燈之王姓男子(58年次)所駕駛營小貨車,此一車禍事故並未造成有人受傷,雙方經酒測後無酒駕情事。
    
警方初步調查,吳姓男子駕駛自大貨車經過磅超載,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2條1、3項,應處以新臺幣10000元罰款,警方將依規定予以開單舉發;清水警方呼籲駕駛人行車前應檢查車輛狀況,車輛裝載貨物行駛於道路時務必遵守限重規定,並不得超載上路,以維護自已行車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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